租約條款大拆解
如果是通過地產中介租屋,一般地產公司已經擬定好了一份示範租約,和你合作的地產經紀一般會根據單位的情況,對租約進行修改或添加備註。第一次租房最怕被騙,為了保護自己,一定要適當簽訂租賃合同,確保租賃範本中有適用的條款規則,以免以後糾纏不清。 如果你沒有代理,你必須自己準備租約。 我們為您準備了一份完整的租賃模式。
本文末尾有一個租賃模式下載! 註:如果是經代理租屋,一般代理公司已有制定一份租約範本,而和你睇樓的該位代理,普遍亦會主動就單位的個別情況,為租約作出修訂或添加備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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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條租約中應有的條款
綜觀而言,租約是一份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,對業主和租客所承諾的權利和責任具有重要影響。簽署前必須仔細考慮租約的條款。
與許多一般人的理解相反,租客違反租約的潛在後果可能不僅限於支付給業主的按金金額的「損失」。同樣地,業主可能因其租客的任何違約行為而須對第三者負責。
租約的內容一般都會包括租期、租金、付款日期、按金、用途(例如住宅、辦公室或工廠等)、續約條款、終止條款及其他將於本文其餘部分討論的常見條款。
視乎有關租約的租期及立約方的身分(例如個人、合夥人或有限公司等),簽立文件的形式可能有所不同。
常用的租約包括租賃協議(tenancy agreement)及租契(lease)。雖然租賃協議及租契兩詞經常隨意地在現代被當作同義詞使用(亦經常被統稱為「租約」)及兩者通常都具有約束力,有效性和可在法庭上執行,但兩者的法律意義可能仍然存在一些技術差異。

(一) 租約簽訂日期
即與業主簽訂租約的日期,不一定等於實際租期的開始日期。
(二) 租期
租客可以租單位的時間。通常是“一年生約,一年死約”,共兩年。而開始日期通常稱為“起租日”。
(三) 免租期
免租期通常定在簽約日期之後,租期開始之前。
(四)按金,上期
經地產中介租屋,一般要向業主支付“兩按一上”,即相等於兩個月租金(兩按)和一個月租的預繳(一上)。
“兩按一上”的金額及支付日期亦要在租約條款中列明。
(五) 交租方法
包括租客每月應支付租金的日期、逾期支付的後果、支付方式等。如果是銀行賬戶轉賬,要寫明賬號,以防日後發生糾紛。
(六) 單位資訊和承租日狀態
用途(如住宅/商業)、地址、業主姓名、鑰匙數量、設備和家具(如有)應在租約中逐一列出。如果單位本身存在缺陷,也應在租約中註明,避免退租時雙方產生爭議。
(七) 承租人負責費用
租客支付的費用一般是水費、電費、煤氣費、上網費等費用。

(八) 業主負責費用
業主支付的費用一般是由於結構問題(如管道破裂)造成的維修費、管理費、地租、差餉等。
至於家電維修,費用可以每人出50%。如果租戶沒有時間檢查電器的運行情況,業主可以提供1-2週的“保修期”。如果在此期間電器出現任何問題,業主將負責維修。
(九) 退租權
於(二)租期內提及的“一年生約,一年死約”。一般第一年為死約,第二年為生約。
第一年死約內,業主和租客都不能退租,第二年生約要退租,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。也就是說,租期第11個月後,業主或租客可以通知對方下個月退租。
(十) 退租日的單位狀況
退租日也被稱為“交吉日”,一般業主會要求租戶在退租日清空單位。即「交吉」。
如果單位有家具,退租時業主想讓租客幫忙清理家具,就要在租約中註明。
(十一) 退還按金
聲明退租後,業主檢查過單位沒有問題,幾天內應該會返還按金。
(十二) 釐印費
租約應打釐印,以確保其法律效力。一般是每人50%。
(十三) 房東和房客的個人資料
如雙方的姓名、聯繫電話、身份證號碼等。
其他:
在改建/重建單位前,必須得到業主的同意,租客必須遵守公契,業主不得打擾租客等等。除此之外,還要根據單位的個人情況進行備註,比如公契允許租客養寵物,但業主不允許租客養寵物;或者業主允許單位轉租等,應該詳細說明。